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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06-27 16:41:03  点击:[]  来源: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我院组织开展2019年高招扩招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院校扩招100万的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6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1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做好我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2、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规范各项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高职扩招工作委员会对高职扩招工作进行统一领导,主要负责高职扩招工作的政策解读、审议、结合学院实际进行工作落实。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牧民工、新型职业农牧民、外来务工人员。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主楼一楼1666室)。

2、领取时间:2019年8月12日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五、考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答题的方式。

六、免试录取

执行《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高职扩招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内教办[2019]133)文件规定的免试录取规定。

七、录取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采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考生。“专业志愿清”原则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录满为止。

八、毕业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或考务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院校性质:普通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办学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2号

邮 编:024005

联系电话:0476-8823916 8823857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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