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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操作实训安全协议
2016-05-27 15:20  

一、教师责任与义务

1、实训前,教师要对学生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宣讲实训过程中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及《叉车实训规程》。

2、教师在组织实训前,要保证实训场地平坦、无障碍物,各警示装置、标识完整清晰;实训前后检查叉车各项性能,确保叉车各项性能完好,满足实训教学要求。

3、叉车实训过程中,教师应坚守岗位,严格落实系部制订的《叉车实训规程》,不做与教学无关事项;须与叉车保持恰当距离,时刻跟随并关注叉车动向,出现意外情况时,能及时采取措施控制车辆的运行状况。

4、叉车在由实训车间到训练场地的往返,须由教师驾驶完成,不得由学生代替。

5、实训期间,教师要组织好实训秩序,维持教学纪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对不遵守实习规范、纪律的学生,教师有权终止其实训资格。

6、实训结束后,教师根据学生实训期间的表现及掌握的操作能力,评定实训成绩。

二、学生责任与义务

1、学生要严格按照叉车实训要求进行实训,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未练习时应在指定等待区域内等候,不得在实训场地内逗留,需按训练要求顺序依次练习。

2、学生要严格遵守系部制订的《叉车实训规程》,认真学习叉车实训安全注意事项,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上车练习前,应在等待区等待驾驶员下车离开实训场地后,下一名学生方可进入场地上车,上车后等候教师的指令,按指令进行操作。

4、学生在驾驶叉车过程中,要在规定的练习区域内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

三、违约责任

1、因教师未尽到责任,所造成的事故及损失,由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2、因学生违反本协议任何规定而造成事故及损失的,则由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3、实训期为:201        日至201        日。

4、以上未尽事宜,视双方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二份,学院和学生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教师(签字):                        

学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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