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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处理办法(试行)

2016年08月31日 08:52  点击:[]

为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肃教学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促进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任课教师,对于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按本办法进行处理。

一、教学常规督查重点及等级认定

以下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行为为A级:

1、上课、监考迟到、早退(以铃声为准,5分钟之内)。

2、上课时任由学生睡觉、玩手机、做与上课无关等事情导致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3、上课、监考时接打电话、收发短信。

4、不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实际教学进度与计划相差达4课时、随意安排自习课。

5、实验、实训课由于准备不充分或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课程不能正常进行达5分钟。

6、不按规定完善常规教学资料。

以下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行为为B级:

7、私自调课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8、委托学生批改试卷、作业。

9、上课、监考过程擅离岗位(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或中途离开教室)。

10、无故不参加教研室、系部、学院组织的教学会议、教研、培训等活动。

以下违反教学常规管理的行为为C级:

11、酗酒后上课、在教室内吸烟等举止不文明行为。

12、上课无故旷教,监考无故旷考。

13、不服从系部、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

14、不认真评卷,错登、漏登(达到班级人数10%)甚至篡改学生成绩,造成大量学生成绩不准确或不真实。

15、在上课、实验、实训、实习过程中因教师的错误指导、疏于管理或擅离职守,造成财产损失或学生受伤害。(另:造成学院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负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教学常规行为的处理程序

1、检查人发现违反教学常规行为,当日内填写《违反教学常规行为认定表》报送系部和教务处。

2、系部对违反常规行为进行认定核实,核定结果(本人签字的认定书复印件)两日内反馈给检查人和教务处。

三、对违反教学常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1、对违反教学常规的A级行为在本教学系部内予以通报批评,扣发2学时课酬。

2、对违反教学常规的B级行为在本教学系部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本人在系部内写出书面检查,扣发4学时课酬。

3、对违反教学常规的C级行为在学院内予以通报批评,并由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存教师业务档案,扣发8学时课酬。

4、对于一学期内累次出现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从第二次起在第一次课酬扣发数目基础上加倍。

一学期内扣发课时累计达到12课时以上24课时以下,暂停教课一学期,停课期间暂保留教师岗位,安排其他工作(自学、听课等),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良好和优秀。一学期内扣发课时累计达到24课时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调离教师岗位,到新岗位前停发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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