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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社科联《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2月11日 17:32  点击:[]

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社科联转发的《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院现统一组织该奖项的申报工作。请根据要求申报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科研处将统一上报。
1、奖项设置和评奖时限、范围
自治区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优秀成果奖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评选和奖励的时限、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等,以及被厅局级以上单位采纳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与外地作者合著(写)的成果,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内蒙古范围内的。
2、此次选题申报工作由各部门统一组织,并进行初审,学院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学院科研处(行政楼706室)。电子版请注明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奖评选和负责人名称发送至邮箱:360467572@qq.com。联系人:安潇潇  电话:15047256659
3、学院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2月24日上午11:30
4、具体要求、申报表请在校园网科研处通知公告栏和学院群文件中下载。
       科研处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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