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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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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时间:[2016-09-12]  来源:

 

建筑工程系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根据学院《关于评报2016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和《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现将建筑工程系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要求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建筑工程系学生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长: 崔海虎

 

副组长: 牛洪全、赵素艳

 

员: 刘志辉、赵新宇、齐会杰、魏玮、王学明、姜玉莉、徐珊珊、刘海波、陈颖杰及各班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科,负责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工作。

 

二、参评范围及名额分配

 

1、参评范围:建筑工程系全日制在校高职二、三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五年制专科学生第五年有资格评选)。

 

2、名额分配:建筑工程系按各班级学生人数的比例划分评选名额(后附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各班级评选申报,经系评审后,按学院下达的指标数上报。

 

三、国家奖学金

 

(一)评审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5-2016学年度受过警告以上处分及以往受过警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拟获奖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标准是:上学年各门功课成绩总分位居本专业前三名,操行成绩95分以上,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不仅学习成绩优异,且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6、各班级按条件进行申报,系奖助学金评定小组综合评定进行确定。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学生须交《国家奖学金申请书》、曾获得荣誉的证书复印件、《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2016学年)》统一电子版填报。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5-2016学年)》一式三份,此表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要求学生填写,其他各项由班主任、系部相关领导填写,均在电脑上操作,并打印在一页A4纸上(正反两面),班主任、系里分别签署意见,不能只写“同意或同意报送”,要根据每一个同学的特点,签署不同意见(学生、班主任及系负责人姓名手签),系里要统一加盖公章。

 

3、《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报名单》一份,需加盖系里公章,申请审批表和初审名单表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认真审核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做到无错字、多字、漏字、白字。学生申请日期、班主任签署意见日期、院(系)意见日期要顺延衔接,不能为同一天。

 

四、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审申报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015-2016学年度受过警告以上处分及以往受过警告以上处分未撤销的学生;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各门功课成绩(必修课成绩,不含选修课)排名在班级为前10%以内(四舍五入),生活俭朴,无不及格科目。(如前10%内学生成绩有不及格情况,名次依次顺延);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申请学生须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贫困证明及其他能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2、《2015-2016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报名单》一份,需加盖系里公章,申请表和初审名单表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认真审核学生身份证号码位数及其他各项基本信息。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计入学生个人档案,要求字迹清晰,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学习成绩为20152016学年度成绩,申请理由100字。

 

五、奖学金评定评定程序:

 

1、班级评议:召开奖学金评审工作部署专题班会,根据评审申报基本条件,由班主任组织进行班级民主测评,选出候选人。最终确定获得班级奖学金人员名单,班内进行公示,对班内选举现场及公示结果进行拍照,并保存好相关的影音材料。整个班级奖助学金选举过程班级辅导员全程参与,系部对学生进行随机访谈。同时学院纪检监察部和学工处也此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进行随机检查。班主任在对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依据《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贫困证明、低保复印件等材料和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了解如实填写,填写认定理由并签字。

 

2、系部初审:系评审小组对各班级奖学金候选人进行初审,完成评审工作后,由系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同意后,在本系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资助中心。

 

3、学院评审:系评审及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组织进行评审、公示。

 

六、奖学金评定相关要求:

 

1、各班级严格按照系部要求和分配名额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遵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防评定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国家奖学金请于913日下午5: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报至系学管科刘志辉处。

 

3、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主任和辅导员务必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和辅导员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子系统》结合本实施细则要求认真组织评定。

 

4、在评审时发现有伪造公章等行为者,取消其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资格。

 

5、建筑工程系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系监督电话:     崔   老师:138488768503、牛老师:13847610646、刘老师:13674766976        

 

学院纪检监察电话: 0476-8823979、电子邮箱: JTXYJW@163.com          

 

学院学工处电话: 0476-8823716        

 

 

      建筑工程系

 

                                                                     201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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