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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11-02 20:1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与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使用高质量、高水平的教材,教学正常运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必须加强对教材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材实行学院统一管理制

教务处综合科负责组织全院教材的订购、书库管理、教材发放、教材经费核算、教材建设等工作。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教师、学生的教材选用工作。

二、教材选用实行层级审批制

为保证优秀教材进入课堂、拒绝质量低劣的教材,学院建立教材选用层级审批制度。每学期选用教材审批的程序是:教务处提供教材征订目录(出版社)——任课教师提出选用的教材——教研室初审——系部汇总、审核——教务处汇总、审查征订。

原则上一门课程只允许订一种教材,可订相应配套习题册、指导书;原则上同一门课程只能订同一种教材;必须是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尽量选用国家规划教材;首次使用的教材要谨慎选用,保证教材使用的连续性;鼓励我院教师参与教材编写,未经教务审批的教材不得进入课堂。教材审定后不得随意改换,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必须说明原因,经教务处认定后才能改换。

三、教材征订实行统一预订制

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要求,全院教材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制。教材的预订和采购由教务处统一负责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预订和采购。教务处应与各出版社和教材发行单位保持联系,广泛收集教材信息,及时与系部沟通,提供教材目录和介绍,使教师能根据不同的使用对象选择最适用的教材。因教材重订、错订、漏订而扰乱教学秩序的按教学工作事故处理。

凡已办妥预订手续的教材和数量不得轻易变更,如有特殊原因(如教学计划,招生人数变动等)必须变更时,应由系部提交书面报告由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变更。

预订的教材因出版发行原因造成教材不及时到位或确实无法落实时,教务处应及时通知并会同有关系部以便采取其他措施解决。解决办法应书面记录以备存查。

四、教材领取发放要求

班主任领取教材时,应当面核对教材名称、编者、出版社、版次、数量、价格等,并在教材征订明细表上签名确认。领走后发现差错,责任自负。所领用的教材有印刷、装订质量问题,在三天教务处负责与书商沟通调换。

新生班级班主任可以预领教材,待学生数稳定后(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为准),凭教材出库单到学院财务处结账;老生班级,根据教材发放计划,班主任领取教材,一周内把教材费统一交学院财务处。

五、教师教材实行统一调配制

任课教师(包括辅导教师、指导实习教师)所用教材,人手一册,由各系部教务科教材征订负责人统一领取,其经费由学院支付。教师领用教材仅限本人所授课程,同种版本须使用2年。

六、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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