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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6 11:43

关于开展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内交职院教发〔2019〕13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学校教学科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院实训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做好我院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防范事故、消除隐患,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我院将开展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建军

副组长:侴金贵、潘志勇、朱小辉、崔海虎、王晓军、

王卫蛟、方明

组员:赵素艳、周云成、韩智颖、夏继伟、张振、王磊、张勇、王天宝、王锐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检查范围包括全院所有实验室。重点内容包括: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基本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处理情况、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安全防护用具配备与使用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1、认清安全形势,进一步强化实训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教学单位进一步完善实训实验室安全应急组织架构,健全实训实验室安全专项应急预案,要深刻认识到当前实训实验室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持“安全无小事”,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实训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分层落实责任,不断完善实训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努力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深入开展实训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隐患。

严格落实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实训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实训实验场所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全面彻底摸清本部门危险化学品,逐项梳理采购、使用、存储、处置各环节隐患。

四、工作安排

1.各部门对照“实训实验室安全检查自查统计表”深入开展实训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2.各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3、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实训实验室进行抽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4、各教学单位对本部门实训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各教学单位完成自查工作后,编写自查报告及实训室自查统计表与2019年5月24日前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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