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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共青团在大中学校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主力军作用提供有力组织支持和制度保证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17:08 作者:杨宝光 点击:[]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两个《条例》公开发布之际,共青团中央基层建设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两个《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大、中学校考察,亲自出席一系列重要会议,对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学校共青团作用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2017年,根据高校和中学共青团改革部署,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试行共青团高校、中学、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对推动学校共青团建设和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各大、中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加强党对共青团工作的全面领导,全团抓学校工作格局不断优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和建设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17年印发试行的共青团高校、中学、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需要对标党的建设新部署,巩固学校共青团建设和改革新成果,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共青团中央于2022年启动了修订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两个《条例》初稿。今年以来,先后广泛征求各省级团委和部分大、中学校意见,对收集的400余条意见建议逐条分析、充分吸纳。团十九大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中央致词精神,落实团十九大和团十九届二中全会部署,对两个《条例》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条例》经征求教育部意见并取得一致后,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印发施行。两个《条例》是新时代新征程加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团的基层建设的基础主干团内规章,对于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持续巩固学校团组织在全团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中充分发挥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问:修订两个《条例》遵循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答:两个《条例》的修订,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二是聚焦基础工作规范。坚持以团章为基本依据,注重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员队伍建设、团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团内规章有机衔接,进一步规范共青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健全基层组织团内规章制度体系。三是立足基层改革实践。充分体现近年来全团抓思想政治引领、全团抓基层、全团抓学校工作成果,充分体现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成熟经验。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后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

答:修订后两个《条例》的基本框架保持一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7章33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7章30条,涵盖了共青团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主要方面。第一章“总则”,分别明确了修订的目的依据、组织界定、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第二章“组织设置”,分别明确了组织规范设置的要求,对基层团的委员会、团(总)支部等予以分类规定;第三章“主要职责”,分别明确了校、院(系)团组织、学生团支部、教职工团支部等不同类型团组织的基本职责;第四章“团员队伍建设”,分别明确了团员发展、团员教育、日常管理、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等规定;第五章“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分别明确了选拔配备、学习培训、激励约束、作风纪律等规定;第六章“领导和保障”,明确了团的领导机关工作责任,以及对学校团组织相关支持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第七章是“附则”。

问:两个《条例》如何体现加强党对学校共青团的全面领导?

答:坚持党的领导是共青团的立身之本。两个《条例》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内容作出充实,主要包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写入指导思想;将坚持党的领导明确列为首要工作原则,明确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共青团工作和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在团组织的主要职责中,首先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调选优配强学校团干部和工作骨干;加强领导和保障,强调将团(队)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带团建、队建制度有效落实等。这些规定都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学校共青团组织和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问:两个《条例》在规范团的组织设置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两个《条例》分别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基层团组织的设置标准、程序、委员会构成、换届选举等作出规定;分别明确了校级、院(系)团组织、学生团支部、教职工团支部等不同类型团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普通高等学校可以依托分校分部、宿舍楼、书院、学生社区、项目团队、科研平台等设置实体型或功能型团组织;明确中等学校适应一校多址、集团化办学、寄宿制、走班制、实习见习等情况,可以依托分校分部、宿舍区、学生社团、实习基地、技能专业等建立实体型或功能型团组织;明确巩固班级团支部建设,强化团组织功能,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应当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

问:两个《条例》对加强团员队伍建设作了哪些规定?

答:学校团员集中、数量庞大。两个《条例》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这一时代课题,从团员发展、团员教育、日常管理、作用发挥、纪律执行等方面对团员队伍建设作出规定。一是加强政治引领,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头脑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化团支部在政治教育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团的组织生活,增强思想性、情感性和参与感、时代感。二是强化团员发展,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落实推优、积分、评议入团制度,防止唯成绩、唯分数。三是严格日常管理,及时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加强对流动团员的管理服务,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等。四是发挥模范作用,通过理论宣讲、榜样选树、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创新创业等载体,激发团员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五是强化纪律执行,依章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团员。此外,普通高等学校《条例》还就教育引导团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加强选优、育优、推优工作衔接等作出规定。这些规定,有利于提高共青团为党育人质量,源源不断为党输送健康有活力的新鲜血液。

问:两个《条例》对加强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作了哪些规定?

答:做好学校共青团工作,关键要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两个《条例》对加强团干部和青年工作骨干队伍建设作出明确规定。一是强化政治标准,强调学校团干部应当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努力做到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强。二是加强骨干选配,明确岗位设置和配备要求,明确通过选拔优秀党(团)员青年教职工、思政课教师挂职或兼职等多种路径增加工作力量;从严指导做好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工作骨干的选拔推荐工作。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团组织负责人任职培训、任期轮训机制。四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明确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健全职称评聘、锻炼培养、评选表彰、考核评价等方面机制和支持保障。五是严格作风建设,强调教职工团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团的纪律,加强师德师风养成;加强对学生团干部和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骨干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问:两个《条例》在加强领导和保障方面作了哪些规定?

答:两个《条例》以专章形式对加强学校共青团工作领导和保障作出规定。比如,普通高等学校《条例》明确,省、市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向党委的请示报告,完善团教协作机制,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在高校的落实。在党委领导下,高校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总体格局,一体研究部署落实,团的工作和建设在学校党建工作考核中占比不低于10%。普通中等学校《条例》明确,中学团(队)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0%。建立中学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分管共青团工作,党组织会议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同时,两个《条例》对学校团的工作机构、经费保障、团的领导机关的领导责任等作出规定。

问:请问如何抓好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

答:两个《条例》是新时代学校共青团改革和建设实践的重要制度成果,各地要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部署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强学习宣传,通过专题会议、教育培训、网络学习等方式,帮助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掌握两个《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化理解认识。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梳理提炼各地在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推出典型工作案例,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两个《条例》贯彻情况的调研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确保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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