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16-05-10 10:07:08 来源:

       为了加强教学楼的安全管理,保证教学楼内的安全畅通,给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特制定教学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立教学楼各楼层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器材管理员,对教学楼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和维护,并负责各楼层的安全隐患排查。

二、各教室安全责任人为各班级班主任,负责教室内公共物品管理和电源、插座、开关等用电设施的维护。

三、系部学生科由专人负责教学楼楼道和教室内设施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四、每学期期初对教学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新学期教学楼基础设施完好,保证正常教学、学生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教学楼安全隐患排查,小长假之前,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六、每学期期末放假之前,对教学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做好教室交接、物品维修、教室签封等工作。

七、制定安全排查台账,每次安全排查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并将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班级及时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

八、做好安全排查复查工作,及时对整改之后的危险点进行复查,保证安全隐患已排除,并由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

关闭

Copyright ®:版权所有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蒙ICP备13001417号
招生咨询热线:0476-8823916 8823857 院办电话:0476-8823955
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二号 邮编:024005
技术支持:内蒙古航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