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学生党员发展流程

时间:2016-06-25 19:37:51 来源:

       青年一代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也是我们党的未来和希望。大学生党员作为当代青年的优秀分子,势必是将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骨干力量,是党和国家未来干部人选的主力军。道路桥梁工程系秉承时代发展特点和学生党员发展规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第一学期9月份至10月份,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手写一份入党申请书,由班主任、辅导员签字推荐后,由学生本人上交到学生党支部。

二、第一学期10月份,学生党支部对各班级上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汇总,并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进行考核。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起,学生党支部对其进行监督考察。

三、第一学期11月份,学生党支部对其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在第二学期5月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支部安排两位教工党员作为每个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人。

四、第二学期5月份至第四学期5月份,学生进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学生需要每季度至少上交一份思想汇报交给培养人,并定期进行口头汇报。

五、第四学期5月份,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结合《学生行为素质规范计分管理办法》和学习成绩,学生党支部对本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上报,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继续考察培养。对不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延期发展。

六、第四学期5月份至第五学期5月份,自进入重点培养对象阶段以来,学生需要每季度至少上交一份思想汇报交给培养人,并定期进行口头汇报。培养人要根据重点培养对象的汇报情况给予评价,并进行相应记录。

七、第六学期5月份,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结合《学生行为素质规范计分管理办法》和学习成绩,学生党支部对本期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上报,确定为预备党员后继续考察培养。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延期发展。

八、第六学期7月份,学生在领取毕业证时,需要将党关系领走。提档程序如下:

1.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学生由班主任到学生党支部领取档案后,班主任统一到学院组织部开取组织关系介绍信,班主任连同档案和介绍信交给学生。

2.发展对象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党关系,由班主任统一到学生党支部领取后,交给学生直接带走即可,不开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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