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电气动力时,必须事先检查电源开关、电动机、机械传动等各部分是否正常。
二、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闸合严或者断闸。不允许日常停止使用的电器设备处于合闸状态。
三、按规定功率采用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采用其他金属丝。
四、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以免导电燃烧。
五、不准用铁柄毛刷和湿布去擦电门。
六、电器设备如有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并检查原因及时处理。
七、禁止将水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漏电。
八、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其金属部分必须接地。
九、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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