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实训

测量实训室安全制度

时间:2017-02-28 19:36:46 来源:

        1、实训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将消防器材放在干燥、通风、明显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周围不许堆放杂物,严禁消防器材挪做他用,过期消防器材要及时更换。

2、实训室的钥匙应有管理员专人保管,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精密或贵重仪器、设备所在房间的门窗要有防盗措施。

3、上班时检查仪器、设备状态,下班时关好门、窗、水、电。室内禁止抽烟、吐痰和丢杂物。

4、室内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带出校外;如确需带出,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5、任何人不许随意动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凡使用仪器及、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因不听指导或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要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罚。

6、做好实训室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热、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破坏等“十防”工作。

7、实训室如发生被盗、爆炸等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道路桥梁工程系

关闭

Copyright ®:版权所有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蒙ICP备13001417号
招生咨询热线:0476-8823916 8823857 院办电话:0476-8823955
学院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王府大街二号 邮编:024005
技术支持:内蒙古航通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