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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6-04-05 10:22  

各教学系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平安内蒙古、法制内蒙古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发布全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2号预警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环境,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和学院安全工作建设,增强我院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保护的能力,决定在全院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主题

安全,从我做起

二、宣传月时间

1.4月6日至4月10日为组织动员阶段;

2.4月11日至4月29日为活动开展阶段;

3.5月3日至5月7日为活动总结阶段。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1、普及校园安全知识,增强同学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2、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为同学们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环境。

3、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部要切实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由系部领导担任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制定宣传方案。各系部要根据本系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3.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可通过在各系教学楼、宿舍楼门口悬挂宣传标语口号,可通过橱窗、图板、横幅、网络、专栏、主题班会、知识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主题内容为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安全防范知识、反邪教教育、禁毒教育、反分裂的宣传教育等。同时,利用校园网等新媒体开展综治知识、公益广告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开展排查整治。配合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将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记入台账,分批分期进行整改。各系部要建立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排查和报送机制,及时掌握和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教育工作。加强节假日及敏感时期的学生安全工作。

5.及时总结报送。各系部要对本次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将总结及各项准备材料、宣传材料,图片信息等材料(附电子版)于5月6日前报送学院安保处,阶段性和专项宣传工作情况可随时报送。联系人:任吉伟,邮箱:183881123@qq.com。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5日

附件:

安保处综治月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地点

4.11-4.16

预防网络诈骗、反邪教、禁毒知识讲座

各系部

4.18-4.23

安全知识图版展示

综合楼

4.25-4.29

开展“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班会

各班级

4.29

全院安全大检查

相关部门

5.3-5.7

普法知识试题测试

各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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